因工作需要,蕪湖市人才發(fā)展集團受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委托,面向社會招聘所屬事業(yè)單位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組織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由用人單位組織。報名、筆試、面試環(huán)節(jié)由蕪湖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
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刊登網站:蕪湖人才網(https://www.ahwhrcw.cn)、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網站(http://nync.wuhu.gov.cn/)發(fā)布。
三、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人。(詳見附件1)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40周歲以下”為“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考生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報名(網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頁面右上角“去報名”。請使用電腦端谷歌瀏覽器或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手機端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嚴肅處理。
2.統一報名時間:2024年9月5日至9月13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
3.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用人單位于2024年9月18日12:00期間對報考情況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報考者可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報名時間截止前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可以修改重新提交;報名時間截止后未審查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后審查未通過的,只可修改或補充相關報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崗位提交1次,限在2024年9月14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將不再受理。
報考者需提供:1.單位開具的工作崗位及從事崗位年限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工作崗位及從事崗位年限的文件;2.工作同期的社?;蚬e金或醫(yī)保繳費證明。以上兩份證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4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24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其中: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傳原件。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4.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9月18日17:00前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45元),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同意的緊缺崗位,可降低比例開考。
5.筆試準考證下載。考生完成網上筆試費用繳納后,請關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下載筆試準考證時間及事宜將以公告形式發(fā)布。
(二)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考生自行下載的筆試準考證中詳細說明。因不可抗力因素,具體時間需要臨時變更的,請考生隨時關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通知。
(2)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設定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2.資格復審
(1)請關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資格復審時間及事宜將與筆試成績一并以公告形式發(fā)布。面試入圍人員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等材料。
(3)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4)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者,可由他人代審,須攜帶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和代審人員的身份證原件。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和1份復印件。逾期不提供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者,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3.面試
(1)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需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聘考錄系統”進行面試報名確認——按規(guī)定繳納專業(yè)測試費用(80元)。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請及時關注。
(2)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內容考察考生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
(3)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該考生所在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7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4.合成成績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計算綜合成績。上述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若考生各環(huán)節(jié)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y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蕪湖人才網(https://www.ahwhrcw.cn)、市農業(yè)農村局官網(http://nync.wuhu.gov.cn/)進行公示,按規(guī)定公示7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農業(yè)農村局紀檢監(jiān)察組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工資待遇
新進工作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享受編外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要求
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3.本單位對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負保密責任,已提交的相關應聘材料概不退還。
招考咨詢:0553-3865039
0553-3991379
監(jiān)督電話:0553-3851375
系統操作問題咨詢:0553-3991818
蕪湖市人才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附件1:
2024年度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表
序號 |
招聘單位 |
崗位代碼 |
擬聘 人數 |
專業(yè)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其他 |
備注 |
咨詢電話 |
1 |
蕪湖市畜牧獸醫(yī)管理服務中心 |
240902001 |
1人 |
動物生產類、動物醫(yī)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40周歲及以下 |
無 |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0553-3865039 |
原標題:蕪湖市人才發(fā)展集團代招聘公告2024年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2391&zkId=2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