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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為深入推進保障退役軍人就業(yè)工作,同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馬鞍山市雨山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城管聘用人員10名。
受以上單位委托,馬鞍山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承辦本次招聘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3.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本次定向招聘城管聘用人員10名,人員崗位招聘計劃詳見下表。
序號 |
崗位及代碼 |
招聘計劃數(shù) |
1 |
001城市交通協(xié)管員 |
6 |
2 |
002城管隊員 |
4 |
三、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yè)道德,無不良行為記錄;
2.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工作責任感;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學歷:高中及以上學歷(含中職);
5.退出現(xiàn)役的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
6.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職責,服從工作安排。
7.筆試環(huán)節(jié)加分項目:
(1)退役軍人有立功受獎的人員享受加分,具體分別是:受嘉獎的加1分;優(yōu)秀士兵的加2分;擔任班長的加3分;三等功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項目不同類別可累計加分。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加2分。
(3)以上兩項可累計加分。
(4)符合加分項目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經(jīng)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
7.具有其它不適合從事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
1.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5日12:00,逾時不再接受報名。(報名時請關注馬鞍山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
2.報名者須準備
(1)本人簽名確認的《考生報名表》(附件1,請自行下載填寫并打印,須插入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符合加分項材料及其他相關證書(證件)影印件。
(3)本人簽名確認的誠信承諾書(附件2,請自行下載填寫并打印)。
(4)將上述報名資料按照附件3材料提交要求編輯電子版本(報名表電子版與影印件須同時提供),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3284461894@qq.***,郵件主題為:崗位及代碼+姓名+手機號碼。
(5)報名后請及時查看郵箱回復,未收到回復請電話咨詢。
3.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比例應不小于3:1,不足3:1的相應核減調整招聘崗位數(shù),核減的崗位數(shù)則另面向社會招聘。
4.報名者須提供本人真實材料和真實信息,否則將取消其應聘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人選缺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發(fā)布公告通知。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發(fā)布公告通知。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
(1)原則上按照考試人數(shù)和招聘崗位數(shù)3: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shù)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本次面試暫定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崗位匹配度、專業(yè)素質、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要素。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采用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后得出。
(3)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發(fā)布公告通知。
3.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
六、體檢和考察
1.體檢: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序確定)。體檢工作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體檢結果公告之日起3日內本人可以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在收到復檢通知3日內按規(guī)定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工作由馬鞍山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對體檢、考察出現(xiàn)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序確定)。
2.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馬鞍山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單位組織實施,內容包括應聘者的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等。被考察人員須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者不參加體檢、考察,出現(xiàn)報考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基本情況在馬鞍山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示3天,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遞補)。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錄用人員。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由紀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根據(jù)調查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八、聘用手續(xù)及待遇
1.公示無異議后,新聘用人員采取勞務派遣形式,由馬鞍山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辦理相關入職手續(xù)。
2.工資待遇參照現(xiàn)有雨山區(qū)城市管理局派遣制工作人員標準執(zhí)行。
九、有關事宜
1.本次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相關信息,將按照程序和規(guī)定陸續(xù)在馬鞍山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
2.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免收報名費和筆試面試費。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對違反人事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4.本次招聘遞補有效期限為1年,若出現(xiàn)招聘入職員工離職、崗位需擴充人員,或其他情形,則根據(jù)崗位要求從招聘考試人才庫進行人員選拔。
5.咨詢電話:0555—2202899;0555—2200159(電話自公告發(fā)布后啟用,均在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監(jiān)督電話:0555-2472065(雨山人社局)
監(jiān)督電話:0555-2345071(雨山區(qū)紀委監(jiān)委駐司法局紀檢監(jiān)察組)6.本公告由馬鞍山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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